作为用户认知产品的窗口,一个好的品牌名承载着品牌策略和价值,助力着品牌消费。
如何才能起一个好的品牌名呢?
对于农产品,通常有四大方法:产地法、品类法、形象法和感受法。
一、产地法:让产品品牌因区域性而闪光
一方水土,一方物产。消费者购买优质农产品,最关注的莫过于产品来自哪里,因此,融合产区特点进行命名是农产品品牌命名的重要法则。
山东东营区域品牌黄河口,就是依据自身产品处于“黄河入海口”的土地上而命名;柴达木枸杞更是直接借助“中国聚宝盆”柴达木盆地认知,进行直接引流。
受制目前相关法律规定,企业类产品品牌虽不能直接用地域命名,但想办法凸显地域感受,依然是农产品品牌命名的重要法则。
方正大米品牌“寒育”,虽没有方正字眼,但透过名字,依然能让消费者产生品牌来自东北的感受,从而提升了认知价值。五常大米品牌“龙禾源”同样,通过嵌入黑龙江的“龙”字,一定程度上可以引导认知。而“依米兰香”则更是巧妙地将“依兰”地域名通过和米香的互换互插,外在巧妙排版,成功地让产区成为了品牌的背书。
不管采用怎样的方法,让自身产品与地域认知产生融合,是农产品品牌命名,并吸引关注的核心手段,毕竟卖农产品,本质上卖的就是产区。
二、品类法:让产品品牌为品类消费添彩
产区性与品类性是用户消费农产品的两大要素。产区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产品是否优质,品类则关系着用户会否进行产品消费。因此,进行品类性命名同样是农产品品牌命名的重要法则。
在这方面,大致有两大方向,一是全新品类命名,如小罐茶,就是用小罐包装创造识别,形成的新品类;
二是品类微创新命名,如皇家稻场,从名字中也能识别产品属性,但是通过皇家词汇的引入,提升了认知价值。
由于目前商标注册,不允许注册如米、枣等类别词汇,因此,对类别前的词汇进行创意,让用户突破既有认知,有效提升品类价值,是农产品品牌命名的又一核心手段。
三、形象法:将产品价值认知凝聚在一个IP上
从人的认知属性上,左半脑管逻辑,右半脑管形象,如果说产地、品类命名法都是逻辑认知在起作用,形象命名法则是通过IP形成对用户认知的引导与把控。尤其在90后、00后逐渐成为消费主流的市场背景下,形象命名更能激起用户的兴趣。
“小茗同学”、“张君雅小妹妹”等都是这种命名的典范。但从农产品来说,形象命名绝不仅限于此,“三只松鼠”是通过与产品关联的形象命名,“方家铺子”则是通过一个店铺形象凸显其经营历史长、经营范围广的优势,当然,像“百草堂”、“良品铺子”同样通过形象构筑起了自身的价值认知。
不管如何创意形象,如何通过价值的人格化,互动的人格化,将产品价值极致化,是形象化命名的关键所在。
四、感受法:创造用户可体验的价值氛围
除了上述三种命名路径,感受法则是将产品价值进行艺术化提炼的命名方法。可口可乐、香飘飘等就是这种命名法的典范。从农产品品牌命名的规则看,除了消费感受,产地、功能等同样可以形成独特的感受价值,如卖蛋品的半山半舍,卖杂粮的五采素谷都是这类型创意命名的样板。
不管通过什么路径创造产品品牌名,一个核心是:必须大量创作,确保可注册,毕竟随着品牌名日益受重视,但凡有价值的品牌名,往往都被注册了,故而,一旦经过大量创造,有了可以注册的品牌名,就要精心策划、深入挖掘、系统运营,确保其市场价值可以充分发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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